8月28日上午,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召开校(院)委会(扩大)会议,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、党校校长刘建贤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指出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,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系统吸收近年来党校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,党校职能定位更清晰、教学布局更科学、科研咨政更精准、队伍建设更严格、制度保障更健全,为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。
会议强调,全市党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修订和实施的重大意义,深入践行“为党育才、为党献策”的党校初心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要聚焦主责主业,狠抓基本培训高标准落实、特色课程高水平开发、科研咨政高质量开展,大力推进党校事业内涵式发展。要整合资源要素,抓牢抓实一体办学、用好用活特色资源、做优做强对外培训,提升全市党校开放度影响力。要坚持从严治校,全面提升专职教师水平、落实封闭管理要求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,树立党委重要部门良好形象。
校(院)班子成员、主要科(室)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,作了汇报发言。
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,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、研究室、干训科负责人,市委党校各科(室)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
